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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購不違法 賣家小心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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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07/2010 6:37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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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: 美国生活
來源:世界新聞網 記者駱舒嫻洛杉磯報導
南加州中文媒體登出收購老酒廣告,加州相關部門提醒民眾,私人間的酒類交易可能違反法律。
加州酒類飲料管制部門(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Alcoholic Beverage Control,California ABC)發言人John Carr指出,只要收購者年滿21歲,在報刊上登收購酒類的廣告並不違法。但他強調,即使買方不違法,賣方卻可能觸法。因為加州法律要求銷售酒類的個人或機構須持有當局頒發的執照,而根據加州商業與專業法規(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)第23300項條款,在未經當局授權或發給執照下賣酒,屬於輕罪。
此外,根據該法規第23301項條款,在未獲得蒸餾酒類執照(still license)的情況下,從事與蒸餾酒相關的作業者,則將以重罪論處。
Carr還指出,萬一買家不足21歲,即使賣家證件完備,仍然觸法。所以在私人之間酒類買賣,反而是賣家更容易在金錢誘惑下,不知不覺踩到法律紅線,建議民眾不要貿然從事此類交易。
by 消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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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名酒身價暴漲 有人收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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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07/2010 6:38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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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報導:中國名酒身價暴漲 有人收購
世界日報記者駱舒嫻洛杉磯報導
近來南加中文報刊上,不時出現收購中國老酒的廣告,有的還指定年份須十年以上,375毫升30年醇的茅台,目前在美國市價約1000美元,向來以洋酒為主的酒類收藏業,隨著中國經濟崛起,如今漸顯「東風壓倒西風」之勢。
收購者在海外徵購名酒,可能只為自己收藏,也可能是帶返中國販賣圖利,大陸名酒價格,是美國的三倍以上。
資深藏酒愛好者、署名「中國名酒博物館」的收藏者在網路上回顧與酒結緣,是始自1970年代作為知青下放農村時,喝兩毛五分人民幣一瓶的乙種白酒,返城後在百貨公司做營業員,負責賣酒,並開始收藏酒。這位收藏者說,90年代前想收藏酒不容易,不僅要省吃儉用幾個月,還要設法搞到「僑匯券」,才能買回一瓶好酒。隨著花在藏酒的錢越來越多,決心把菸和茶都戒了,甚至到後來除了鑑定老酒,其他酒一律不沾,唯一的業餘愛好就是藏酒。
由於當時缺乏相機等設備,他還把收藏的數百瓶酒畫在筆記本上,對酒的商標、背標、瓶蓋、頸標、飄帶等細節觀察與記錄,他說,這項浩大的工程對酒的收藏和鑑定大有裨益,更戲稱自己這本「中國藏酒大全」手抄本是世上絕無僅有。
署名五劍的收藏者說,大多數同好公認的必藏品(must have)是1989年第五屆中國名酒評比的茅台、五糧液、劍南春、汾酒、郎酒、武陵酒、瀘州老窖等17大名酒,且每瓶酒的生產日期最好是1989年,如果早一些亦可,但不能超過1985年。
專營酒類的世華國際公司業者張其煒指出,老酒、尤其是年份足的名牌酒,購得後也可作為保值良品收藏。以375毫升30年醇的茅台為例,目前在美國市價約 1000元,僅為中國國內市場價的三分之一,且由於中國對出口名酒質量管理較嚴格,基本不會有買到假酒的危險,所以不排除有收藏者將在美購得的老酒帶回大陸送禮。
中國酒收藏仍屬新興風尚,難免有不法者以次充好、以新酒充陳釀,且根據一些購酒者描述的交易經驗,他們從私人賣家收購酒時,不能開瓶品鑑,只能通過觀察來判斷,而不少外包裝足可以假亂真,藏友需要練就一雙「火眼金睛」。
來自山東的藏友林曉雷說,目測鑑別通常先看酒瓶上的年份,如果沒有年份,就需要從外盒、酒瓶、酒花、封口蓋、標籤等各細節來鑑定。例如1988年前生產的劍南春是用塑膜封口,到1994年為止是白鐵蓋,而1994年後變成黃色金屬蓋。
骨灰級藏友「酒櫃」則精於對茅台的鑑定識別,他指出,90年代茅台一共有四種日期標註方式,包括沿用80年代末的背標藍色小寫數字、食品小標籤標註、背標紅色小寫數字以及封口噴碼數字,且標籤上使用的數字、漢字、標點亦有特徵。例如90年代噴碼日期,字體發圓,0字裡面有斜槓,9字腿打折,7字帶鉤,成分標籤上的高粱應寫作「高梁」,而且與另一成分「小麥」間的標點符號是逗號「,」而非頓號「、」,這些細節都幫助藏友識別真偽。
張其煒指出,由於文革中除了茅台之外的絕大多數名酒廠都一度中斷生產、存品也遭銷毀,所以藏友如果遇到賣家聲稱有文革前生產的五糧液、劍南春等名酒,就應格外小心。
張其煒還提醒,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時的茅台,調製出來的80年陳年茅台酒極名貴,但據他所知,目前幾乎沒有出口到美國市場。所以收購者花重金購買之前,須慎之又慎。
by 消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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